正所谓简在帝心。
李二陛下的担忧也是因为这样的事情实在是百年难得一见,一胎双子的事情不是没有过。
而是因为遇到这样的情况的时候,通常都是要么小的夭折,要么大人难产而死。
所以出现的机会少,而成功的机会那几乎是少之又少了。
国师府上,郑丽琬也是一胎双子,却能够成功,大人和小孩都保住了。
这才是最让人羡慕、惊叹的事情。
在这件事情已经传的让人像是听神话故事的时候,朝堂之上,李二陛下也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
那就是开海。
在大唐之前,也有过开海的事情,但是那时候的工业并不是很发达,制造的海船非常小,那里能够承受巨大海浪的怒火。
所以在大唐之前,那就不叫作出海,顶多是在海边上打捞而已。
这一次,李二陛下要建立的是巨大商船,最起码可以承载百人,能够承受住大海的怒涛的巨大商船。
“陛下,臣以为此事不可为也。”魏征再一次站出来了,因为想要打造这样的巨大海船,将会用到很多人力、物力、财力等等。
大唐现在的建造已经是日益超越了以前,岭南之地的深山,都已经被开荒出来了。
那些个木材,从天南地北的深山老林里面运送到了大唐都城,如今又要建造海船,这将会用到很多木材。
除了魏征之外,还有李百药、孙伏伽等人,也都站出来了,毕竟,这个时候开海,还是太早了。
现如今最要紧的还是大唐都城的建造,百姓们都想要过上更好的日子。
而且,大唐已经非常繁华,已经是盛世之兆了,这个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守住盛世。
如此一来,魏征等人算是保守派。
而武将这边,自然是见到了机会,如今他们已经无战事了。
但是作为一个武将,如果不能开疆扩土,那还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自然是坚持开海的。
程咬金这样的人,都能够列举出来开海的很多好处来。
“你们这些囊求的,那里知道如果建造了海船的好处,那大海之上可是宝贝众多,不说别的,就说这个东瀛之地,听说都是遍地白银。
那可是白银啊,如若我们能够去东瀛,随便给他们一点儿好处,让他们天天挖白银,那大唐岂不是有很多白银了。
再说了,这大海之上,听说早就有了一些人横行,为何他们可以,我们就不可以!”
文官们自然还是那句话,大唐钱财不够,人不够,木材不够,综合实力不能支撑一个海船的建造。
这件事情争吵了差不多好几天的时间,李二陛下见到还是没有一个结果,就只好找到了江枫。
“国师,为之奈何?”
李二陛下是真的想要开海,想要扩展大唐的威望,想要让自己的千古一帝的分量更重。
想要让李家皇氏这个说法深入人心。
江枫则是说道:“陛下还记得当初鼓励商贾吗?如今大唐的确繁荣昌盛,百姓们都能够吃饱穿暖了,而那些个商贾也都挣到了钱财。
到现在,太子殿下建造孤儿院和孤老院的一些钱财,还都是来自于这些商贾的捐赠。
商贾的确都是重利的人,既然如此,我们和不用这些商贾来达到目的呢?”
李二陛下想了一下,有了一些思绪。
“国师的意思是,让商贾自己建立海船厂,自己组成一个海上的商队?”
江枫点点头,说道:“朝廷可以联合天下最有名也最有钱的一些商贾,让他们自己出资建立海船,朝廷可以出一些人,而那些工匠自然是那些个商贾来请。
最后朝廷可以派遣一些军队作为护卫,名义上是保护大唐的商队不会在海上受到那些海贼的侵袭,不受其他番邦的攻打。
实际上,却是让这些护卫的将士们熟悉海上的环境,同时熟悉海上的局面。”
利用商贾来做事情,是后世所有的。
作为一个朝廷,自然不可能直接与民争利,同时,也不可能成成为一个商贾朝廷。
不仅要掌握权力,还掌握了大唐的财富。
所以最好的办法那就是扶持商贾,引导商贾,同时给商贾想要的身份和地位,给一些利,商贾们自然也会让出一部分利来,这个叫做拔一毛而利天下。
“受教了。”
李二陛下问完了开海的事情之后,又问了一下江家二子。
大的叫做江烨、小的叫做江昭。
李世民的意思是直接封赏他们,然后等他们长大了,要到进学的时候,直接去国子监,陪着皇子一起读书。
江枫道:“多谢陛下。”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李二陛下也是好心,能够陪着皇子一起进学,那已经是无上荣耀了。
……
回到了府上。
就见到郑丽琬和长乐公主一人抱着一个,在雅堂中纳凉。
“夫君回来了。”
两人早已经熟悉江枫的心性,知道他不在乎一些小礼节,便也没有起身。
江枫在丫鬟的服侍之下,脱掉了官袍,穿着一身白色内衣,就坐在了两人的中间。
反正都是自家人,再加上,也不是光着膀子,并不比在意。
两个小家伙发现有个人坐在了中间,和母亲还有姨娘说说笑笑,顿时不干了。
“哇……!”
郑丽琬无奈,一边哄着一边说道:“可能是饿了。”
郑丽琬和长乐公主就抱着孩子到了离间去喂食,第一次当母亲,再加上江枫本意也是不想找奶妈,所以郑丽琬现在是亲自在给孩子喂食。
还好,食物比较充足,两个孩子吃的了一点,就不吃了。
因为他们其实并不额,就是见到母亲和姨娘不哄着他们了,不和逗他们了。
有一种,自己的玩具被抢了的感觉。
这才哭了出来。
哄了一会儿,就又开开心心了。
笑了没一会儿,就开始入睡了。
现在这个年岁,也就是吃了睡,睡了吃。
夜晚,江枫感觉最近的长乐公主越来越努力,就像是一只努力的蜜蜂,勤劳地才蜂蜜。
这样的心情,他也理解。
毕竟郑丽琬一胎双子,可是震惊世人。
作为本来该属于长乐公主的荣耀,算是被抢了。
不过,这种事情可遇而不可求。
江枫只能是默默承受,再加以安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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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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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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