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那么一些不自量力的人。
喜欢做出一些眼红的事情来,最后又亲手埋葬了自己。
大唐对高丽的战争。
这是必打不可的。
虽然这个时候的高丽对于大唐已经是俯首称臣,派遣了使者,送来了贡品。
然而,李世民盛情邀请高丽的王来大唐,看看大唐如今的繁华,却被对方以重病为由拒绝了。
这高丽王那里敢来大唐啊!
当初中原的上一个王朝,可是差一点儿让高丽整个小国覆灭,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如今中原大地的王朝再一次强大起来,他又岂敢在这个时候来中原?
看对方不顺眼的时候,对方进个门,不管是出左脚还是右脚,那都是错的。
对于高丽,李二陛下是势在必得。
只不过,这个时候突然冒出来一个吐蕃来了,实属意外,更让李二陛下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对大唐的羞辱。
所以,两边都要打。
他还要御驾亲征。
这一次,三军上下,一共六十万。
征讨高丽一共是四十万。
由李二陛下亲自带队!
征讨吐蕃二十万。
由大唐国师江枫带队!
十月中旬,左武卫、右武卫等后行军于长安城外聚集,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出征仪式。
对于这些还没有忘记上一场战争给中原带来的悲痛的记忆,那深刻的伤痕还没有愈合的百姓来说。
送别是最为难受的。
左卫中郎将军中的少年,难得有机会离开长安,更是第一次参与战争,每一个人都显得非常兴奋。
在他们的脸上,看到的并不是出征离别的伤感。
反倒是那种雄心壮志、一腔热血。
这些人。
都是纨绔子弟。
所为的纨绔子弟,也就是说,这些人是那些国公之子,武将二代。
其中以程处默、尉迟宝琳、秦怀道、罗通为首,其次便是房遗爱、杜柯、长孙冲为军中文职司马的。
对于他们而言,上战场就是一件建功立业、热血征战的事情,而不是生离死别。
对于那些曾经去过战场的战士们来说,已经久违的战争,好像特别的陌生,也让人感觉到了一些恐惧。
这就是生活的美好,让他更加珍惜自己的命。
逃兵在十几天前。
先锋大军从各地出发的时候,就发生过。
不过,并不是很多。
大家多少有一些畏惧,却还有一种想要马革裹尸、捞取军功更上一层楼的拼劲儿。
对于新婚燕尔的江枫来说。
出征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就算是没有新婚燕尔,这个出征对于不喜欢战场的江枫来说,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然而,系统给出了任务。
不完成也就不好升级,不升级,他的火车梦也就不能实现了。
长乐公主眼睛红润,她即将送走自己的父皇,还要送走自己的夫君。
“你要相信你夫君我,一箭定阴山的战绩还在,这一次,我定要打到那个萨都。”
长乐公主嘟着嘴,轻声细语道:“夫君在外,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妾身,妾身在家中等你。”
江枫点点头,也不需要矫情。
直接转身离开,进入大军之中,站在拜将台上,清点了跟随他一起的将军。
李绩、尉迟敬德、苏定方、李孝恭、薛万彻五人。
然后下了拜将台,来到了主营。
一个江枫意想不到的人出现了,身穿大唐铠甲的一亲卫,也是江枫的护卫队一员。
虽然意外,但是想一想对方的心性,也就释然了。
前往六盘水的道路并非常难走,早在前朝之时,隋朝皇帝就已经大肆修建进入汉中之地的驰道。
然而入蜀之地本来就非常难行,更不用说处在蜀中之地后面的吐蕃了。
蜀中本来是中原之地的鱼米之乡,也是天府国度。
如今却被吐蕃看上了。
在松赞的带领之下,吐蕃的确强大起来了。
他们觉得大唐就算是再强大,却也不能踏过高山,进入高原进攻他们。
就算是真的开战了。
他们有着天山之险,定然能够拖住大唐,最终让大唐不厌其烦,然后答应他们的条件。
就是要这么折腾,这么不要脸。
才能够让强大的中原王朝,对他这个吐蕃看不惯,却又无可奈何。
仅仅是这一段路,就用了差不多一个多月的时间。
而前方,大唐已经和吐蕃开战了。
高山深林之下、戈壁荒滩之上。
从北方到南方。
从党项到汉中。
两处战场,厮杀惨烈。
对于不太熟悉深林战争的大唐将士们来说,人再多,武器再好,也挡不住吐蕃的连番偷袭。
“国师,这里蚊虫太多,再加上深山之中,对于将士们的作战,有一些困难。如今,已经伤亡了一千多人。”
苏定方是第一次吃这样的亏,却也并没有因此而沮丧。
因为这也仅仅是一种试探。
“嗯。”
江枫点点头,在这样的地方,对于习惯了那种平地作战的大唐将士而言,的确是一种巨大的挑战。
“对方这是想要以地形来消耗我们的兵力,那就不能分开作战,还有一个,小心对方从水源处给我们投毒,至于蚊虫,我们已经运送来了艾草。
每一个营地都放一些艾草,晚上烧一点儿,然后就是用艾草洗漱,可以防止蚊虫。”
苏定方回道:“喏!”
“持此之外,我们先按兵不动。”
众人不解,也只有李绩明白,这个时候,按兵不动是最好的办法了。
继续试探下去,将会伤亡更多的大唐战士,对于士气而言,也会有一些影响。
按兵不动,就要看一看,对方会怎么做。
夜晚,耳边的蚊虫发出了“嗡嗡嗡”的声音,营帐中有着浓重的艾草味道。
“你又何必跟过来受苦?”
如果让那些不知情的人看到,还以为大唐国师对一个亲卫,有什么特殊想法呢!
只见这位亲卫摘了头盔,乌黑的长发被盘起来。
“我不是来受苦的,我是来找人的。”郑丽琬嘟着嘴,威威有一些不高兴。
江枫知道,这自然是因为自己和长乐公主结婚,从而冷落了郑丽琬。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郑丽琬竟然有如此勇气。
至于怎么成为亲卫,这自是不必说,他和郑丽琬之间那点儿事,怕是很多人都知道了。
“以后用这个抹在身上,可以防止蚊虫叮咬,还不会起疹子。”江枫拿出风油精,递给了郑丽琬。
郑丽琬点头,收好之后,就为江枫铺床,最后自己在旁边地铺上休息。
这个时候,自然也做不了什么。
毕竟外面还站着不少的亲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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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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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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