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阅 > 科幻小说 > 武侠世界探花郎 > 第107章 风云再起
  “千家山郭静朝晖,日日江楼坐翠微。信宿渔人还泛泛,清秋燕子故飞飞。

  匡衡抗疏功名薄,刘向传经心事违。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衣马自轻肥。”

  “这位公子好兴致,老头子已经十几年没听过有人吟诗了。”

  一个驼子缓步走了过来,低声称赞了两句。

  孙驼子平日里极少和人讲话,今日不知为何,林轩吟诵了几句诗,便主动上前。

  林轩指着一座荒废的庄园说道:“那里曾经诞生过七位进士,三位探花,没有十年寒窗,何来金榜题名,只可惜识人不明,落了个这般下场,可惜,可惜。”

  孙驼子不说话了,他本就不喜欢讲话,看到林轩指着的庄园,更加不想讲话。

  那座庄园最初的名字是李园,是李家的宅子。

  李家书香门第,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其中一位不仅是文探花,更是名震江湖的武探花,那是常人想都不敢想的富贵。

  只不过,这位探花郎识人不明,最终,这李园成了归云庄。

  一年多以前,归云庄庄主龙啸云声名扫地,少庄主龙小云意外身亡,夫人林诗音远走他方,整个庄子彻底荒废,如同鬼蜮一般。

  于是江湖上有了种可怕的传说,这地方是座凶宅!

  凡是到过这里的人,无论他是高僧,是奇士,还是倾国倾城的绝色,只要一走进这大门,他们这一生就不会有好结果。

  这座“凶宅”的后墙外,有条小小的弄堂,起风时这里尘土飞扬,下雨时这里泥泞没足,高墙挡住了日色,弄堂里几乎终年见不到阳光。

  但无论多卑贱,多阴暗的地方,都有人在默默地活着!

  这也许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别处可去,也许是因为他们对人生已厌倦,宁愿躲在这种地方,被世人遗忘。

  孙驼子便是这种人,他早已完成了所谓的“使命”,早就可以离开,但他选择留在这里,继续当一个鸡毛小店的店主。

  什么叫做鸡毛店?

  就是专门给没有饭吃的流浪汉住的地方。

  找一大片薄薄的木板,在木板上沾鸡毛,薄的一两寸,厚的三五寸,晚上睡觉的时候,大通铺上人躺好,把木板放下来,这就是被子。

  下面铺干草,上面盖鸡毛,因此叫做鸡毛店。

  木板沉重,若是不提前放好卡子,很容易把人压死,鸡毛腥臭,味道极其难闻。

  可这对于那些穷苦的流浪汉,已经是难以言明的享受了。

  因此,出去做工,或者小偷小摸,有了闲钱,那些人会给老板一部分。

  这是他们最后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他们会尽全力维护。

  这样一处地方,林轩这等贵公子本不该来的,可林轩来了,不仅林轩来了,呼啦呼啦一连来了好几批武林人士。

  这些人操刀带剑,面露凶相,一看就非常不好惹。

  孙驼子对此视若无物,只是用他那非常烂的手艺炒了几个菜端上来。

  好在,来的人里面没有人是为了吃饭来的,除了林轩和一对祖孙,所有人都显得心神不宁。

  林轩看着这些人,眼中闪过几丝笑意。

  这些人鼠目寸光却又胆大包天,死不足惜,可他们来了,就代表上官金虹要重出江湖了。

  想到此处,林轩突然觉得有些无聊,拿出一把小刀小心的修剪指甲。

  必须要慢一点修,若是修的快了,十个指头修完,又该无聊了。

  林轩百无聊赖,看向了那一对祖孙。

  老人白发苍苍,身着蓝衫,嘴里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袋。

  孙女梳着两条又黑又亮的大辫子。

  这个时代,除了尼姑,每个女子都会梳辫子,可这位辫子姑娘的辫子却是最好看的,就算是林仙儿,也不如她。

  除了两条辫子,最惹人注目的是她的眼睛,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比辫子还要黑,还要亮。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她太纯净了,看到她,林轩大晚上守着几个废物的坏心情都好了很多。

  一群人挤在一个鸡毛店喝闷酒实在是太过无趣,一个紫面少年让这个辫子姑娘唱几句,或者说书,总归是来点动静,找点乐子。

  老头子抽了几口烟,说道:“孙女,你说这世上谁的刀法最强。”

  “当然是那位小李探花了,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直到如今为止,还没有一个人能躲开过。”

  “可惜,他已经死了。”

  “谁能杀死他?”

  “他自己,一个人的心若是死了,活着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

  紫面少年打趣道:“这话说得不对,就算李探花还活着,天下第一刀也轮不到他,兵器谱排名第三的,可是单刀挑少林的林轩。”

  老头子看了一旁的林轩一眼,轻声说道:“林轩本人也承认,躲不过那一刀。”

  “谁知道这话是真是假,姑娘可愿说说林轩。”

  老头子插嘴道:“没什么好说的。”

  “为什么?”

  “因为他出了少林之后就隐居了,现如今重入江湖,用不了多久,就会掀起新的风浪。”

  “他莫非要挑战兵器谱前两名?”

  “不,只是有人要掀起风浪,怎么都不会放过这天下第一刀。”

  “你怎么知道他重新出山了。”紫面少年喝道。

  “因为老头子虽然老眼昏花,但没有瞎。”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都是瞎子?”

  一个瘦高汉子冷笑道:“你们不是瞎子,是死人,人都要死了,知道那么多又有什么用。”

  这汉子生了一张长长的马脸,脸上一块青色的胎记,显得分外丑陋。

  这话一出,更是让人觉得阴冷,好似地府中的马面鬼差。

  “你知道我们是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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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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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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