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嫂,既然你有意见,陆知青的彩礼就不从家里的钱里面出。

  回头我自己挣,一家人,没什么好吵的。”

  见苏振华说自己挣,赵玉梅确实不好再说什么。

  人家自己给自己媳妇儿挣彩礼,她还能说啥?

  只要不动家里的钱,都好说。

  朱爱花赶忙问道,“老三,你打算怎么挣彩礼钱?不会又去山里吧?”

  苏振华闷声应了一声。

  除了去山里,还能有啥别的办法呢?

  朱爱花想也没想的就反对道,“这不行~山上太危险了,你上次差点都丢了命,不能再过去了。”

  陆振华道,“娘,就这一次,把陆知青的彩礼钱挣到了,我就不去了。

  我自己挣彩礼钱,也省得你为难。”

  朱爱花不满的看了一眼赵玉梅,要不是这个老大媳妇作妖,什么事都没有。

  赵玉梅越发的心虚,可是又不想让着。

  家里现在的条件好不容易改善了一点,要是都拿给陆婉当彩礼了,她家的孩子估计书都读不上。

  该自私的时候,必须自私。

  苏振华见朱爱花不吭声,知道他娘心里还是不乐意,便又说了句,“娘,你放心吧,上次只是个意外,这一次我会小心点。

  之前去过那么多次,不都没事吗?”

  朱爱花见苏振华心意已决,就没说什么。

  当然,眼下除了这个办法,也没别的办法堵住老大媳妇儿的嘴。

  朱爱花道,“等老三结婚了,你们几房都成家了,到时候就不必挤在一起过日子,直接分家。”

  要不然回头三房有啥事,指不定老大媳妇儿又得作妖说什么。

  不如分家,各过各的,有个清静。

  赵玉梅没想到婆婆直接说分家的事。

  “娘,你还在呢,一家人没必要分的。”赵玉梅弱弱的说了句。

  知道她小叔子能干,挣得工分多。

  要是不分家,他们这房到底跟着沾点光。

  而且她孩子多,分家了,光看着她和她男人,只怕这日子不好过。

  所以分家对他们大房而言,没什么好处。

  朱爱花轻哼了一声,“你还知道一家人呢?方才算的比谁都清楚。

  行了,我心意已决,都别说什么。

  老三结婚后,就分家。”

  赵玉梅虽然心里不情愿,可是对上朱爱花那张冷下来的脸,只能悻悻的应了一声。

  ……

  陆婉这边。

  回到知青点后,她懒得做饭,直接去了随身商场,拿了一份香喷喷的腊肉排骨煲仔饭,在商场里吃饱了才出来。

  明天需要去县城,所以陆婉吃过后,就直接睡了去。

  第二天一早,天蒙蒙亮,陆婉就起来,从生产队出发去县城。

  生产队离县城其实不算多远,也就三十里路。

  不过这年代没有车,不说小轿车,公共交通工具都没有。

  生产队里的人,还没有一家有自行车的。

  陆婉去县城的话,得走过去。靠着两条腿的话,得花两三个小时。

  要是运气好的话,路上碰到牛车或者开拖拉机去县城的,还能顺道捎一段路。

  要运气不好的话,只能靠着自己两条腿走过去。

  陆婉寻思着,自己可以买一辆自行车,这样回头出行比较方便。

  等和苏振华结婚了,指不定得隔三差五的来县城买东西。

  可惜没有自行车票。

  父母隔一段时间会给她寄粮食,寄粮票,布票,糖票之类的常用生活票证,还会寄点钱。

  可自行车这种大物件的票证,却是没有寄过的,主要考虑她也用不上。

  这段时间,她吃的粮食剩的稍微多一点。

  布票不多了。

  父母寄来的布票,大半都被刘丽丽给骗走,现在所剩无几。

  陆婉结婚,不仅要给自己置办衣服,还想给陆振华也置办两身。

  小皮鞋也一人买一双。

  新棉被置办两床。

  杂七杂八的,都得买一些。

  这辈子,她不仅要嫁给苏振华,还要风风光光的嫁给这个男人。

  小皮鞋票,她正好有两张,暂时不缺。

  布票,工业券,还有棉票缺一点。

  这一次过来县城的目的,一来是想着给父母发一封电报通知他们一声,自己要嫁给苏振华的事儿,二来就是想着将系统商城里的东西倒腾点出来去黑市卖,顺便换点儿钱和票。

  回头她和苏振华结婚,能置办东西不说,小家也有起步资金。

  她空间里的那些大米白面之类的细粮,在这年代可都是好东西。

  鸡,肉,蛋就更别说了,这年代,更是紧俏货。

  陆婉刚出生产队没走多久,运气倒是不错,遇到了一个赶牛车老伯。

  “伯伯,你是不是去县城啊?”

  老伯看陆婉嘴巴很甜,笑起来也很讨喜,面对她时也多了几分和颜悦色。

  “是啊,去县城买点东西。

  怎么?你也去县城吗?

  顺路的话,我捎你一段路?”

  陆婉的目的就是如此,还不等她开口,这位老伯倒是先开口了。

  陆婉也不矫情客气,“好啊,谢谢伯伯。”

  老伯笑眯眯的回了一句,“不客气,快上来吧!”

  一路上,两个人聊着聊那儿的,时间倒是快上了不少。

  牛车不到半个小时就来到了县城。

  虽然陆婉对这年代的县城有印象,可是再次看到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唏嘘感叹了一声,和二十一世纪差别太大了。

  二十一世纪,哪怕是在镇子上,六层楼高的屋子也不少见。

  可是这年代的县城,房子大多数是平房,或者是二层楼高的房子。

  街面的道路也不行。

  路上是石子路,还坑坑洼洼的。

  周边倒是有一些店面,还写着宣传语。

  要不是经历了后世,谁能想到短短几十年,祖国得到了那么大的发展。

  “闺女,县城到了,我就在这儿停下来了哈!”老伯和善的冲陆婉说了句。

  陆婉应了一声,下车后往老伯手里塞了一个馒头过去。

  老伯一看陆婉塞过来的白面馒头,顿时愣住了。

  “闺女,你这是……”

  “伯伯,你好心带我过来县城,这馒头送你吃,你也别和我客气。”

  说完,陆婉生怕人家还给她,赶紧跑开了。

  看着陆婉离开的背影,老伯忍不住的唏嘘了一声,自己这是碰到好人了呀,这年头,白面馒头可是好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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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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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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