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两种死亡,一种是肉体死亡,一种是精神死亡,这世界没人记得他,他就不存在了,你们记住他,按着他的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成为跟他一样的人,他就永生。”于总深沉。
“我明白了!一日烧三炷香!只要我们念经烧香,他的魂儿就不会散!”哥哥悟了。
“……”于总嘴角抽抽,明白个屁!
让他们领悟精神,谁让他们搞封建迷信了?
这俩小伙,傻是傻了点,但人不算坏。
回到家,看着一整柜的证书和奖杯,锦书怅然。
这些都是林毅轩在部队获得的荣誉,跟小哥俩接触后,她有点想看看他们口中的“林损人”长什么样。
可惜,这个充满男性硬朗气息的房间里,一张照片都没有。
从小哥俩的口述以及这一屋子的荣誉来看,林毅轩一身正气,有责任心,化悲痛为力量揍混混出气略显中二——长得好像也很帅。
如果他活着,必然会成为完美军人。
能够成为某领域顶尖精锐的人,都有共同特点,对事业保持单纯的热情,了解现实并超越现实。
于总是这样的人,林毅轩这一柜子荣誉告诉她,他似乎也是。
失去这样的人才,于总替国家惋惜。
同样的想法,也出现在小哥俩身上。
小哥俩一路狂奔,回家找了碗装了小米,插三根香拜。
“哥,你发现没,那女人跟林大哥好像,不是长相,我说的是给人的感觉。”弟弟李少说道。
“的确像,看到她就好像看到林大哥,邻居们都说她胆小懦弱,我之前也以为她配不上林大哥,现在看,这俩人一看就像是一个被窝出来的。”
李多想到锦书持刀沉着冷静的模样,一激灵。
管这叫“胆小懦弱”?
这杀伐果断的模样,不就是女版的林毅轩吗?
“如果林大哥没死,跟她多般配,等她生了林大哥的小孩,我偷摸欺负他们的小孩,打不过他爸.....还有他妈,我还打不过他吗.....”李少哭了。
林大哥要是不死,该多好啊。
买了豆汁和焦圈,把焦圈撕碎了泡在豆汁里喂孙英。
“本来是想喂你喝豆浆的,但想到你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应该会喜欢豆汁吧?”
孙英在心里咆哮,不,她不喜欢!
豆汁那令人惶恐的味道,不是所有京城人都喜欢。
儿媳妇好是真好,但是喂她喝豆汁啥的,大可不必!
“放心吧,我有赚钱的能力养你,豆汁管够。”锦书想着多跟孙英说说话,或许有利于她恢复。
孙英听到豆汁管够,泪流成河。
“家乡的味道会唤起你的意识吧,我晚上做京城特色卤煮给你吃,咦,怎么又哭了——会不会是眼睛有炎症?”
锦书看孙英眼角有泪,琢磨等赚了钱要问问大夫,总流眼泪,需要上眼药水吗?
孙英不需要眼药水,她只想快点清醒。
握着她好儿媳的手满怀爱意的说一句,你婆婆我既不喝豆汁,也不吃内脏,如果她能醒,做饭就不需要儿媳妇动手了,放着,她来!
锦书吃了早饭又琢磨起赚钱的事。
磁带生意不能做了,低价进货的手法只能用一次,手里资金太少,正常价格进不了几盘。
酷热的天气给了她灵感,这种天卖冰棍,再合适不过。
九十年代初期,冰柜已经陆陆续续出现在店里,京城作为国内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冰柜普及率远超其他城市。
但再怎么普及,也不可能覆盖到所有地方,推着自行车捆着的雪糕箱才是主流。
做雪糕生意需要木头箱子,上面盖着大棉被保温,还得整两条报废车胎固定用。
车胎好弄,林毅轩群众基础好,毕竟是打遍方圆5里地混混的大英雄,修车的师傅看到是锦书,很痛快就给她一大捆废车胎,根本用不完。
雪糕箱是难题,她打听了,在雪糕厂买一个专用的箱子得20块钱,想要做这个生意绕不开木制雪糕箱。
锦书手里就二十多块钱,买箱子就没钱进货了。
她打算自己做。
找邻居借了锯和锤子,又去五金店要了点胶壳板边角料,回来在院子里叮叮当当一通凿。
邻居们看她熟练轮锤干活麻利有点好奇,凑过来问她干嘛,得知她要卖雪糕,众人纷纷摇头。
“幺妹啊,你这不行的,哪有年轻小媳妇干这个的?”
卖雪糕走街串巷吆喝,都是些上岁数的人才拉的下这个脸,大姑娘小媳妇腼腆着呢,谁会做这个?
“幺妹,你要是困难,从我家舀点米先应应急,别出去抛头露面了。”
锦书抬头看了眼说话的大娘,这院里也不全是嚼舌头的长舌妇,也有善意的热心肠,比如这个大娘。
“谢谢您,不过我还是想试试。”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特点,这会人相对保守,认为摆摊叫卖是非常丢人不体面的,如果不是家庭特别困难,没有人愿意做这个。
但对于总来说,这是创业,没什么丢脸不丢脸的,赚钱么,不寒颤。
“你这箱子太薄了,不保温,我瞅着人家卖冰棍的箱子都可厚了呢。”众人七嘴八舌的讨论,都不看好锦书的雪糕项目。
锦书没钱买专用雪糕箱,也没钱买厚一点的木材,捡的边角料都是最薄的,这么热的天,这玩意能行吗?
锦书冲着大家笑笑,抱着做好的箱子进屋,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干就完了。
箱子薄,不保温,这是客观存在的现实,想要成功,就得超越现实,解决不保温的技术问题。
她之所以能要到胶壳板边角料,是因为她在五金店消费了。
花了3块钱,买了一大块保温棉,这种材料通常用作屋顶隔热层,剪成箱子大小,仔细的贴在箱子内侧,箱子外侧再来一层,盖上棉被,保温效果遥遥领先木头雪糕箱。
如果不是手里材料不够,于总甚至能组装一个迷你小冰箱出来,她是工科硕士出身的企业家,动手能力超强。
准备好一切,锦书抱着箱子出门,走到门口,又想起个重要的事,她又折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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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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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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