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6年的今天,人们像追着任贤齐一样追着卫朗,因为他的《心太软》太好听,因为他的经历足够励志,还因为他的外形还算不错,做艺人,这又是一把杀手锏。
但要摸清这一系列现象背后的真相,还得回到一年前,回到陈子迩刚重生的那会儿,拨开重重迷雾,去看看卫朗的‘励志故事’里面是谁,在安排一切!
那是95年的10月的某天,卫朗在家里的琴行教着隔壁的王二牛吉他,这是他使尽浑身解数以可耻的手段诱惑小孩子所得来的学生,这完全可以看出他很努力,因为他知道这个学费可以让他尽快把脚下的人字拖换成棉拖,毕竟马上就11月了!
陈子迩家隔的不远,所以他时常能听到卫朗在某个无人问津的时刻忽然吼起beyond的《大地》,又或者是哪首需要敲锣打鼓的摇滚,但一般唱不了一段,鼓声就会混乱甚至戛然而止,原因可能是被当做鼓来用的水桶被敲翻了或是裂了,据不完全统计,这是他们家投资最多的日用品。
这种毫无预兆又声嘶力竭的呐喊会打扰到陈子迩的思路,影响他思考陈氏发财大计。
还记得那是一个秋天的黄昏,街头的树叶洒满一地,陈子迩坐在二楼卧室的窗前,脑海里则在勾勒自己的未来蓝图,他理出一个核心观点:他需要第一桶金。
他想到了做贸易,可他在高三没时间,而且倒买倒卖是十年前流行的事儿了,他想到了互联网,但他现在连电脑都买不起。
怎么办呢?他只做过英语老师呀,没啥一技之长。
从重生就开始思考的问题就在那一天,灵感来了,一念天堂,他想到了!
就去卖歌!
只是他一个无名小卒,卖一首歌能有几个钱?再说人的记忆力是有限的,虽说听过很多首歌,但是能完整记下来的也就那么二三十首,这都是一锤子买卖,不能重复利用的!
所以他想到了一个模式:他‘写’出歌,给卫朗做专辑,卖专辑的钱两人平分。
这样子搞才叫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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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子迩带上一包烟跑到卫朗的琴行,走过去给他递了一根,笑着说:“卫朗哥,我记得你出过专辑是吧?”
卫朗大手一挥,似要指点江山,说:“出过!怎么没出过?我在燕京混了三四年呢!”
他说的是那张全靠友情推送的破烂唱片,他可能还不知道那是他让许多身边的熟人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花钱买罪受。
陈子迩又问:“那现在给你歌,你还能再出专辑嘛?”
卫朗叼着烟眯着眼挠着臭脚丫子说:“能出,我就靠这吃饭的,流程我一清二楚,不过也不用给我歌,我自己能写,要不我给你唱一首?”
陈子迩赶紧求饶,你不要命我还要命呢!
又过了几天,陈子迩找了学校的音乐老师,他哼着歌然后别人写出曲,一共四首:其中任贤齐的两首:《心太软》、《浪花一朵朵》,《彩虹》这是羽泉的代表作,很好听,朗朗上口,还有一首许巍的《曾经的你》。
这些歌陈子迩听的多一点,能记住怎么唱。
他把这四首歌,十来页纸带着去找卫朗。然后告诉他自己的想法:我出好歌,你做专辑,有钱平分,不分你我!
卫朗蹙眉思索,悠悠的说:“这歌……能火嘛?”
陈子迩吐血,心想:你怎么不去死!这个逼装的简直劣质!以前只是觉得这二货是天赋不好,现在才发现原来根本就是脑子有问题!最气的是自己还真得给这二货四首必火的流行歌曲!
妈的!我一重生人士,怎么感觉有人比我运气还好!
陈子迩说:“你别管能不能火,你就说把它们唱好有没有信心,完了你再凑五六首歌。一张专辑就出来了。”他激将道:“嗳,你到底有没有新歌,你不是一直在写嘛?”
陈子迩的想法,四首主打歌,外加他的几首口水歌,结构合理,保证大卖!
卫朗听了立马挺直腰背,“那怎么可能没有?!”
他又问:“你这些歌,谁给你的?”
陈子迩说:“你猜。”
卫朗:……
“你就当是我写的就行,你在燕京应该认识人吧?我觉得凭着四首歌肯定有公司愿意给你出专辑。”
“那可不一定。”卫朗昂扬着头说。
陈子迩疑惑:“怎么的?没信心?”
“不是,我的意思是不一定因为你给的四首歌人愿意给我出专辑,我还写了好几首新歌呢,我觉得应该是凭着我写的歌人家才可能答应。”
陈子迩:如果不是杀人犯法,你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他不想再与他废话,而且为了防止日后这二货脑子抽筋翻脸不认人,陈子迩又掏出一份合约。
“卫朗哥,这是授权书,授权你使用我这四首歌,签了字,他们就归你唱。”
“有必要么?最后火的肯定都是我自己写的。”
卫朗根本就不认真,或许他是觉得自己绝望了,觉得以后再也没有机会踏出这个小县城,又或许只是把陈子迩当成一个还没离开学校的孩子,所以这么正式的形式,反而让他觉得有些尴尬了。
陈子迩不想理会他的情绪,自己起身去找来一支笔,然后让他写上卫朗两个字。
签上了,歌再让你唱。
卫朗自己则是不在意的嗤笑,“你搞的真的似的,人小鬼大,你随随便便拿出几首歌就火?那我们这些搞音乐的天才有脸面活不?”
陈子迩心想你也就剩一张嘴了,反正合约有了,到时候给钱就行了。
事情就这么定下,这之后卫朗找了音乐上的朋友帮着做了几个demo寄到燕京去。
回复出乎意料的快,废话你不看看陈子迩给的四首都是什么品质的流行歌!于是没多久卫朗就过来向陈子迩宣布:“兄弟!燕京有公司看中我的歌了!我要去当大明星了!”
你的歌?
自古以来看不清自己者,这个货可能排第一!
唯一让陈子迩满意的是,卫朗临走前说:“我记得我俩的约定,等我吃着肉,指定给你喝一口汤!
陈子迩说:“我要的是另一半的肉,不是汤!”
卫朗浑不在意。
再然后,1996年的2月份,春节年味刚过,卫朗发了自己的专辑,《心太软》开始肆虐大江南北的大街小巷,那些旋律冲进人们的耳朵然后开始给卫朗聚集人气。
卫朗在这期间给陈子迩打电话,用不敢相信的语气大喊道:“兄弟,我真的是明星了!你太神奇了,你给我的歌全都火了!大家都在说我唱的多么好听!你说我这是怎么了?怎么生活忽然就这样了?!哈哈哈!”
陈子迩轻笑着,你怎么了?你运气好遇到我了呗!
让我们把时间线再拨到96年九月,地点,中海大学竹园6号309。
当陈子迩说出他认识卫朗的那一刻!气氛有一瞬间的凝固!
蔡一峰说:“兄弟你是表演专业的嘛?说的跟真得一样。”
刘成也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认识成龙。”
陈子迩无奈,起身去翻出自己带的包,“那个二货塞给我很多,虽然我觉得没什么用,但想来应该会有人喜欢。”
蔡一峰最眼尖,他怒吼:“你竟然把照片和内裤放在一起!”
“咦?我记得当时放的时候是分开的啊,可能是路上挤来挤去才这样的。”
宋晓波和崔旭也震惊了,“我靠,你真认识大明星?”
陈子迩拿出一叠,然后给众人发了发,“都是室友,既然你们喜欢那就别客气,来你三张,你三张,还有你,三张。剩下的蔡一峰,你不是崇拜他嘛,都给你了。”
蔡一峰拿在手里都颤抖,他两眼发光,一张一张的仔细看,“我不是在做梦吧!”
又过一会儿,他说:“这张签名怎么字体不一样?!而且上面还有陈子迩三个大字?”
陈子迩过去看看,说:“哟,不好意思,这好像是我写着玩的,主要我看他写字太丑!”
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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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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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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