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这条得改改,什么叫钱全部捐于贫困百姓?怎么给那是有方法的知道吗?”

  “我把钱给他,他每天就等着吃饭?那我还不如喂条狗。”

  有句话叫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听过吗?蠢货。”

  “还有这全捐了,我以后吃什么、喝什么?我老婆不养了?以后有了孩子我半文钱资产都不留给他?”

  李陵对着李世民一顿臭骂。

  然后又轮到李世民了……

  “这啥玩意儿?用你的名义搞?你是巴不得我现在就杀了你是吧?必须用朝廷的名义,要用你的名义搞,到时候你要造反还不是一呼百应?”

  “还有这写的什么鬼东西,你要有一言决定权?他娘的皇帝都没这能力,敢犯众怒,臣子都能逼的你收回成命,不行,我得有表决权……”

  最后字帖规则如下……

  一、李陵将行商挣来的九成财产用于造福百姓(包括但不限于赈灾济贫、修建水利、道路、学堂……)。

  二、李陵的钱财必须以朝廷的名义发放。(只要李陵不违反规则,李世民仅有监督权,无主导权,另有两次独立的否决权)。

  三、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李世民要提供一定的便利。(官方支持,一路亮绿灯)。

  四、自然灾害期间,李世民拥有支配全部财产的权利,若李陵不同意,李世民同样享有一半财产的支配权(若李世民打着天灾的名号贪污,直接闷死在粪池里,将再无财产的支配权)。

  五、……

  六、……

  你一条我一条,两人足足写了十八条……

  李世民掏出大印,盖在丝绸之上,然后就这么看着李陵。

  李陵没有大印,一气之下在厨房找了个萝卜,摆弄了好久,才刻出一个满意的。

  不就是大印嘛,谁没有似的。

  在李世民目瞪口呆的眼神中,萝卜印章盖下,大唐盛世帖正式生效。

  “雕虫小技,你也就只会这点小把戏。”

  按照规则,每次行商挣来的钱,李世民可以拖走一半,但不得挪用。

  若挪用,直接闷死在粪池,今后再也不能拖走半文钱。

  李世民心花怒放,任你铁骨铮铮还不是被我弄走一半?

  奸笑一声,又牵动了伤势,疼的龇牙咧嘴。

  “还有事没?没事赶紧滚蛋。”看到李世民就烦。

  李陵故作伤心、难受的模样。

  实际早已乐开了花……

  凭他一个人挣到死才能挣多少钱?

  可有了李世民在背后撑着,别说就拿一成、哪怕是0.5成,他也有信心比现在挣的多。

  世上最挣钱的不是生意,是人脉。

  在古代跟皇帝拼人脉?脑子锈逗了吧。

  什么是皇商?

  李陵现在就是。

  盐、铁别人只能偷偷私下卖,弄不好就是砍脑袋的大罪。

  现在呢?

  自己有一成股份,这还不发?

  关键那九成李世民还装不进自己腰包。

  哇哈哈……

  你是皇帝又怎么样,还不是个穷鬼皇帝。

  财政的支配权在我手上!

  两人各怀鬼胎,各自都以为自己占了大便宜。

  互视一眼,又是齐齐冷哼。

  “殿下,李君羡求见。”就在这时,李君羡的声音传来。

  “大老板,魏千求见。”魏千的声音随后响起。

  “都进来吧。”李世民出声道。

  然后,他们就看到了鼻青脸肿的李君羡与魏千。

  在李世民跟李陵打架的时候,这俩货也没闲着。

  数千人围在一起,气氛都搞到这了,那不得干一场?

  可大伙又不敢真动手。

  然后在众人的串掇下,将对将先干一场……

  结果,两败俱伤。

  而两人进来后,同样看到了鼻青脸肿的李世民与李陵。

  直接愣在当场。

  八目相对时,气氛尴尬到了极点。

  “什么事?”李世民问道。

  “没……没事了。”李君羡脸一抽一抽的,抽的生疼:“就是手下的兵有点毛躁。”

  “兵都管不好,你干什么吃的?”李世民眼睛一瞪:“我这差不多谈完了,另外找辆马车,明天送王妃回府。”

  马上要登基了,观音脾、还有自己的孩子肯定是要回去的。

  “是。”李君羡告退。

  “魏千,你也出去吧,去莫叔那支点钱,好好找个郎中看下。”

  李陵尴尬背过身,肿成这副德行,真没脸见人。

  李君羡跟魏千出门后,齐齐松了口气。

  有时候看到领导猪头,比自己变成猪头还可怕。

  自个儿变成猪头,养两天就好了。

  可看到了不该看的,指不定脑袋就落地了。

  “兄弟,你说我们俩打生打死是为了什么呢?”魏千无语的摇摇头。

  “上面都那样了,我们不能长的比他们俊。”李君羡指了指背后。

  “果然不愧是秦王府的总管,拍马造诣之高魏某佩服,走,我请你喝酒,愿兄弟不吝指点一番。”

  “好说好说,我先交代下秦王的命令,待会便来……”

  翌日。

  长孙无垢要走了,沈素瑶依依不舍的送别。

  两人原本从小就是闺蜜,又在一起待了一个多月。此时要走,沈素瑶还是挺舍不得的。

  “妹妹无需如此,若有闲暇,我自会来看你。”长孙无垢同样不舍。

  “怕只怕姐姐成了皇后,以后想要出门就难了……”

  “那妹妹可以来公里看我呀。”长孙无垢笑着说道,然后从怀中掏出一块玉佩。

  “若妹妹以后想要来皇宫,拿着这块玉佩即可,到时我让人来接你。”

  沈素瑶小心翼翼的接过,在自己身上摸了半天没摸出什么东西好相送,当下脸一红:“妹妹没什么好送姐姐的。”

  “傻丫头,咱俩还说这。”

  “那不行,姐姐送我东西了,我一定要补上,上次相公说有一种香水可好闻了,比香囊还好,到时候弄出来了,我第一时间给你送去。”

  “好。”

  说着,长孙无垢突然叹息道:“可惜不能参加你跟李陵的婚礼了。”

  沈素瑶同样失落:“都怪相公,非得把日子定在那一天,他也不怕我生气了不嫁给他。”

  “你呀,口是心非,明明等这一天等很久了。”

  沈素瑶红着脸低下头。

  “他俩不就那性格吗?明明对对方都十分敬佩,可就喜欢对着干。”

  “一个要登基,一个要成婚。”

  “偏偏还把日子定在一起……”

  “算了,不提他俩,你看我三个孩子都那么大了,你也二十了,可得抓紧了……”

  三个小萝卜头抱着李陵的大腿不肯松手……

  莫家村个个是人才,说话又好听,他们超喜欢这里的。

  李陵的教学又有趣,不像那些老古董,就会之乎者也。

  李陵还会时不时弄好吃的给他们……

  三个小萝卜头哇哇大哭,他们不想走。

  李陵挑衅的看了一眼李世民,仿佛在说:瞧见没,这就是哥的魅力。

  “好了,别哭了,到时候我去长安了一定看你们。”

  再三保证李陵会去看望他们,并会带礼物后,三个小萝卜头才抽噎着离开。

  “唉,一下安静了也挺无聊。”

  看着远去的车队,李陵耸耸肩。

  忽然,魏千急匆匆的跑来……

  “大老板,出事儿了,果酒喝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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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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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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