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文/斤卖了二十万斤,李陵一天就卖了五万贯!

  至于成本,每天翠云居卖点零散的水晶糖就可以收回来。

  也就说只要李陵每跟商人谈一笔,就是纯赚。

  李君羡赶忙捡起折扇,小心递给李世民。

  李世民没有接,还沉浸在羞耻当中……

  我刚刚在翠云居干了什么?

  我嘲讽他卖不掉,我嘲讽他不让程咬金退股!

  我当时的所作所为,是不是很像一个猴子?

  当时骂的有多爽,此时就有多难受。

  李世民恨不得找块豆腐直接撞死。

  在别人面前丢脸也就算了,大不了一刀砍了对方。

  可李陵……

  只要一想到李陵那种看白痴的目光,李世民就觉得浑身发颤。

  此事之后,哪怕还有嘲讽李陵的机会。自己还有脸去嘲讽吗?

  不对,不对……

  那么贵的水晶糖,怎么可能有人会买,他一定是骗人的。

  对,他就是骗人的。

  “君羡,把那商人给我带过来。”李世民铁青着脸。

  转头望了一眼身边的程咬金。

  李世民微微一叹。

  现在他终于明白傻逼是什么意思了。

  得,本王是大傻逼,还有个比我更傻逼的。

  程咬金愣在原地喃喃自语:“二十万斤,二十万斤……”

  李陵说的是真的,我竟然没信。

  最愚蠢的还是我把自己的股份给卖了。

  我还陪着殿下一起骂李陵。

  我今天是在干嘛?

  不是想好不卷入秦王跟李陵的斗争之中吗?

  秦王哪次赢过李陵了。

  呜呜……

  想着,程咬金抽噎了起来。

  我就奇怪怎么会有傻逼买水晶糖的股份嘛。

  一万贯的价格,给到19500贯也要买。

  原来不是人家傻,人家精着呢,最傻的是自己。

  但凡自己听李陵一句劝,但凡自己稍稍动点脑筋,但凡拖上半个时辰,我也不至于卖了啊……

  二十万斤,那得是多少钱啊!

  “参见程将军。”

  商人被带上来,听闻程咬金在翠云居内,就想着等程咬金离开了再跟李陵交谈。

  谁知道才一会儿,就被李君羡擒了。

  此刻看到程咬金,立马拜见。

  而看到李世民时,他瞳孔微缩,当下也立马给李世民行礼:“参见这位大人。”

  长年走南闯北,该有的眼力劲还是有的。

  此时程咬金的站位,竟还落后于李世民半步。

  “说,你们为什么要买李陵的水晶糖。”李世民质问道。

  “禀大人,水晶糖有利可图。”商人恭敬回道。

  “500文一斤的水晶糖,百姓买的起?谁会买?”李世民诧异。

  “大人,这您就走入误区了,敢问我大唐有多少人口?”

  说到这,李世民骄傲的抬起胸膛:“足足八千万!”

  商人点头:“对,我大唐有如此多的人,如果直接让他们一斤一斤的买,他们肯定舍不得,可我们要是拆分开来,一两、二两的卖呢?”

  “相信您肯定也尝过水晶糖,滋味自然不用说,不管是用来当零嘴,还是泡茶招待客人,都是不错的选择。”

  李世民愣神,他想过500文一斤没人买,可却没想到还能拆分开来卖。

  500文一斤,50文就是一两。

  如果是这个价格的话,寻常百姓咬咬牙还是能买的起的。

  薄利多销之下……卧槽,暴利啊。

  李世民面带苦涩,又一次在李陵面前丢脸了,而且丢大发了。

  拍拍程咬金的肩膀,他叹声道:“行了,我先回府了。”

  程咬惊醒过来,恭送李世民。

  一旁的商人早已看呆,能让程咬金躬身相送的人,整个大唐能有几人?

  观李世民的年龄、面相,一个伟岸的形象出现在脑海。

  秦王!

  他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恭送大人……”

  尽管有所猜测,但他还是不敢直呼秦王,对方隐姓埋名微服私访,自己戳破就声找不自在。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李老板,他究竟是何身份,能让程咬金跟秦王亲自探望。

  商人心中噗通噗通的,打定主意,哪怕是跪舔,也得把李老板舔舒服咯。

  程咬金凶神恶煞,脸颊狰狞,他恶狠狠的看向商人:“你告诉我,水晶糖的一成股份能卖多少钱!”

  瞧得程咬金的状态,商人胆肝俱裂,他早已从其他商人口中得知,刘展花19500贯在程咬金手中买了一成水晶糖的股份。

  现在的程咬金明显是后悔了,若是一个回答不好,极有可能将火气撒在自己身上。

  “大……大概不低于十万贯,如果前几次水晶糖销量可观的话,还可以翻上一番……”商人颤颤巍巍的回答。

  水晶糖不是工具,是消耗品,吃完了还得买,所以拥有水晶糖的股份,相当于有了一棵摇钱树。

  啪。

  听到商人的话,程咬金狠狠给了自己一巴掌。

  十万贯,甚至数十万贯啊,竟然被我给扔了。

  我他娘的还在那沾沾自喜。

  李陵说的没错,我就是头猪,我比猪还蠢。

  正在这时,一辆马车停在翠云居门口,紧接着下来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

  这人程咬金认识,正是之前酒桌上的一人。

  只见他进入翠云居不久,便跟李陵有说有笑的走了出来。

  然后……

  大娃、二娃、车夫……将一筐筐的铜钱往翠云居搬。

  程咬金差点气的吐血。

  这些钱,原本也有我的一份啊!

  不行,我得要回来。

  刚想问刘展家住何方,只见商人已不知所踪。

  转头朝翠云居望去,只见此人已跑到李陵身边,哈腰点头,满脸阿谀的交谈。

  程咬金犹豫了下,快步跑向李陵,嘴里大喊着:“老弟啊,哥哥错了……”

  第二天一大早。

  李陵带着商人给的定金回到了莫家村。

  这次只有大娃陪同。

  二娃需要留在翠云居打理。

  随着水晶糖的生意扩张,李陵身边的人手也越显不足。

  所以他这次回莫家村,除了制作水晶糖之外,还有个目的便是招募人手。

  相较于外招,莫家村的人更靠谱点。

  他们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有莫叔把关,能减去不少顾虑。

  至于程咬金,昨晚为了股份的事跟刘展吵的天翻地覆。

  原本以为吓一吓就能让刘展乖乖把股份退回来。

  谁知刘展的胆气那么壮,竟然跟程咬金硬杠了起来。

  程咬金骂对方无耻,用低价的手段骗取他手上的股份。

  刘展亮出股份转让的字据,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还有诸多见证人。

  最后还是李陵开口,两人股份一人一半。

  两人虽心有不甘,但也无可奈何。

  商人在唐朝是贱职,刘展得罪不起程咬金。

  而程咬金却需要顾忌名声,他是李世民身边最亲信的人,李世民登基在即,若欺压百姓的事闹到公堂上,会有不好的影响。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李陵发话了。

  没有李陵,他们便屁也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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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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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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